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回复 >> 正文

康家村道路安全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
点击:
字号选择〖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 08-07-21 15:27:24

 

 

反映渠道

区长热线

反映时间

2008-6-23

办理部门

区交通局

反映问题

 

大型货车从煤台拉货物时经过康家村,由于村内道路设计能力有限,严重破坏了村内道路;同时,较快的车速也给群众生命安全带来了不安全因素。

 

办理结果

收到群众反映的康家村道路安全有关问题后 , 区政府领导立即责成区交通局进行调查。经调查,群众所反映的道路为村级道路。根据省有关道路管理规定,农村公路养护责任主体实施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分级管理体制,村民委员会是村道养护和管理的具体责任主体。群众所反映大货车破坏康家村村内道路问题应由康家村村委会协调解决。区政府已责成该村村委会与鹤煤(集团)公司二矿进行沟通协商。

上一篇:
下一篇:


 


 
推荐新闻
新闻搜索    


推荐图片    
友情链接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主办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392-2313192 E-mailWebmaster 豫ICP备050103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