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由于鹤山区属于矿区、老区、山区和采煤沉陷区,流动人口多,信访工作形势较为严峻。为此,区信访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利用信访问题调解机构以及区、乡民生恳谈日制度妥善解决信访问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级负责、上下联动、规范运行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新格局,连续三年被评为省控制和处理集体上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主要做法有:
一是建立信访问题调解网络。分别在区、乡、街道设立调处中心,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设立调委会,村民小组及车间班组设立调解小组,并将100名大学生村官充实到民调队伍,形成逐级负责、层层联络、上下联动的信访问题调处网络。
二是实施信访问题分类调处。坚持一般性矛盾纠纷由村(居)调委会进行调处;较大疑难的纠纷案件由乡(街道办)排查调处中心进行调处;重大的矛盾纠纷案件由区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进行调处;影响全区稳定的重点案件由区委常委会研究分析,指定领导包案调处。
三是健全民生恳谈日制度。坚持每月1日为行政村(社区)民生恳谈日。由村(社区)委会主要负责人和分包干部参加,接待上访群众,现场答复或做出解释;每月11日为乡(街道办)民生恳谈日,由乡(街道办)党政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重点解决村级民生恳谈日中群众提出而现场未解决的问题;每月21日为区级民生恳谈日,由区四大班子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着力解决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民生恳谈日”拉近了普通上访群众与党员干部之间的距离,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据统计,2007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56件,80%以上得到及时解决,被群众誉为“连心桥”。
四是规范信访问题调处管理。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制作“鹤壁市鹤山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徽标;统一悬挂各级调处机构牌子及标识,公示上墙;统一制定《鹤山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十项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管理;统一规范各种登记簿、台帐、档案盒等档案材料。
五是广泛开展信访调处教育。针对信访矛盾纠纷大多涉及工农关系、劳资纠纷、邻里关系、干群关系的实际,聘请100名文化程度较高、表达能力较强、有强烈责任心和社会知名度的“四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为调解员,同时广泛开展警官进村、检察官进社区、法官进校的“三官三进”和法律“四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共统一制作信访稳定工作明示墙182处、法墙体律明白诗1200块,喷绘固定标语3000余条;组织法律宣讲团深入到矿区及周边农村举办法律讲座100余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5万余人次。
六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先后投入140余万元改善各级信访问题调处机构工作环境,使各乡、街道办事处在信访接待室设立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均实现了标准化办公“四个一”,即有一部电话、有一台电脑、有一支录音笔、有一万元经费。并根据其工作量大小和工作成效对调解员给予工作补贴,极大地调动了基层信访组织和信访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工作落实。
区委书记部圳东作出批示:近期,区《政务信息专报》相继报送有关部门创新工作思路、机制方面的材料,阅后甚感欣慰,说明这些单位的同志把心思用在了工作上。形势的变化,使我们不断面对新情况,遇到新问题,如何去破解,创新思路、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之风值得倡导。
供稿:区信访局 陈燕玲
编校:区政府办 李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