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鹤山分局关于对2021年度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09:44
来源:鹤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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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6日,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山分局针对2021年度年报中未年报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共涉及企业67户,个体户13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户(名单附后)。请上述市场主体于2022年9月1日前进行年报补报并申请异常名录的移出。年报补报并申请异常名录移出的市场主体将不予处罚;逾期未年报且未申请异常名录移出的市场主体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进行1万元以下处罚。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