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壁市鹤山区人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7日至5月1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7月1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人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巡察反馈后,立即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领会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汇报,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在集中整改期间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责任压的不实方面。
1.对巡视整改工作不重视方面。一是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修订《关于清理清退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通知》(鹤山人社〔2025〕3号),进一步明确编外人员清理的范围,要求各单位对编外人员采取分类施策、分步实施的方式,稳妥推进清理清退工作。对合同到期的编外人员不再续聘;对工作表现不佳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编外人员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对于确因工作需要暂时留用的编外人员严格规范管理。2025年7月,再次通过对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情况进行排查,目前已清理清退编外人员134人,并按照清退要求,实时跟踪各单位编外人员清理工作进展,加强对清理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与管理。二是针对22个单位工人及编外人员担任股级干部的问题,已要求相关单位按照统一整改标准报送整改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股级干部已全部清理清退,涉及22个单位49人。按照2024年11月区委组织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强化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新任股级干部需向区委组织部进行任前审核,把牢身份关。
2.巡察整改工作站位不高方面。一是2025年7月14日,局党组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研究本轮整改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会上强调“巡察”与“巡查”的区别,纠正干部职工的认知偏差,避免出现此类错误。二是2025年8月6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撰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建立完善的报告审核机制,以保证内容全面无遗漏。
3.整改成效大打折扣方面。一是2025年8月26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其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自2025年4月起,每季度召开一次法治专题会议,每年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已按照季度节点,将每季度关于法治专题会议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并将严格执行年度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并如实做好会议记录。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持续做好学习研讨、典型案例通报、问题清单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做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题教育活动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区人社局“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3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9次,均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进行学习。三是2025年3月以来,按要求开展党课教育2次。2025年以来,严格按照区直工委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召开党员大会3次,机关支部会议9次。2025年1月10日、3月5日、9月3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使全体人员深入理解支部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增强对支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方面。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区人社局“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3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9次,均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进行学习。2025年7月18日,通过巡察整改党组扩大会强调“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性,要求党组成员研讨交流要结合自身思想动态、工作实际开展深入的交流研讨。2025年3月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结合实际工作、思想动态进行研讨交流23次。二是不断提高学习质效。统一印发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学习资料,发放至每位工作人员手中,要求全体人员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学习。2025年8月15日,组织全体成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三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持续做好学习研讨、典型案例通报、问题清单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做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题教育活动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
2.对党委的决策部署不贯彻不执行方面。一是对各保障所现有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将应由乡镇承担的职能移交给乡镇管理,保障所不再承担。原在各保障所工作的在编人员转局属各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移交各乡镇管理,承担乡镇的工作职责任务。二是针对就业培训工作不符合实际,任务目标进度慢问题,聚焦产业发展、群众需求,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截至目前开办电工、电子商务等5个专业技能培训班7期,培训122人;职业技能培训1442人次,完成年度目标110.9%;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78人,完成年度任务75.6%;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60人,完成年度任务85.7%。针对服务企业用工需求不精准问题,组织培训机构与辖区企业对接,立足学校基础条件以及企业需求增设培训专业;同时,线上通过“鹤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用工信息16期,线下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等系列招聘活动11场,共提供25家企业500余个就业岗位,累计达成就业意向近百人。针对就业培训监督检查不严谨问题,培训前,要求培训学校安装打卡及录影录像设备,审核学员信息无误后录入相关系统;培训中,严格落实学员签到到课制度,定期到学校抽查学员上课情况;培训后,待培训学校提供培训方案、学员名册、签到表等资料,审核无误后才能发放补贴。针对引进人才工作推进缓慢,与实际需求匹配度低问题,举办人才招聘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方式,引进本科生、研究生等高端人才来我区就业创业;严格落实高层次人才认定、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子女入学、就医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不断加大人才招引工作力度,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三是将养老中心数据处理时间由每月上旬改为每月10日之前,督促辖区内各乡镇办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积极推进每月拨付计划流程。对接财政部门提前完成资金拨付,为代发银行留足业务处理时间。每月末进行基金使用情况及支付能力分析,动态调整备用金规模。采用“社保卡为主、银行卡为辅”发放模式,确保资金安全。与合作银行建立实时沟通机制,加强发放过程相关信息的实时共享,及时接收当月发放失败数据,核查无误后进行二次发放,确保发放资金准确、及时到账。加强数据比对,与公安、民政、司法、卫健等部门定期共享数据,通过完整、准确的数据对比,及时暂停发放死亡、服刑等人员待遇,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四是对人事档案管理缺位问题。我局重新制定了《鹤山区人社局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的接收、审核、存放、调阅等全流程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责任,在查(借)阅人事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杜绝随意涂改、违规借阅等现象。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对现存档案进行逐份核查梳理,重点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职务职级晋升和区内调动后档案信息及时更新,同时解决材料缺失、归档无序、信息错漏等问题,确保档案材料补充及时,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对缺失材料限期补齐归档。目前,已核查档案230本,补充材料9份,16份材料正在补充中。2025年8月11日开展档案业务专项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认真核实三名退伍人员学历及其他信息,经核查,3人未发现学历造假。对巡察反馈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逾期上交证件等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经调查核实,对未按时上交证件的2人进行了批评教育。2024年12月31日,区人社局出台了《鹤山区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及工勤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明确管理对象、审批权限与流程、证件管理、纪律监督等要求,确保有章可循。五是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并通过向市级、县区级询问学习,同时向法院咨询,找寻卷宗中送达回证及归档整理的相关错误点,及时纠正。按照卷宗归档要求,建立严格的送达及归档管理流程。并对室存的2022年至2024年的仲裁案卷进行排查,及时纠正相关错误。结合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明确两名工作人员,核查两遍出具的文书中的错误,及时予以纠正。六是组织学习关于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欠薪及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区委、区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完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的牵头作用,积极与财政、住建等相关行业部门联系,征求项目主管单位意见,制定鹤山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措施,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明确具体措施、具体流程。认真审核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工资台账信息,及时开具农民工工资支付三联单,作为财政部门拨付农民工专户的拨付凭证,严格按照农民工专户制度拨付资金,确保每一笔资金都拨付到农民工个人手中。姬家山乡“美丽乡村试点试验项目”所有标段,已向区人社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区人社局已向各标段出具支付农民工工资三联单,作为财政部门向各标段支付工资款凭证。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乏力方面。一是强化责任落实,2025年8月26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其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2025年8月25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材料。2025年8月6日,在区人社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党组在撰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党建工作专题汇报、年度工作总结时要按要求逐项撰写,确保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二是强化案例学习。每月组织一次案例学习会。建立研判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常规研判,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研判。例如,在开展社保基金、被征地农民相关工作前,提前研判,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建立“风险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验收标准,整改完成后由研判小组复核,确保“底数清、整改实”。三是对2024年5月17日意识形态专题会议记录进行重新梳理,补充完整“五个到位”的记录内容。同时,对所有会议记录进行全面排查,揪出存在抄袭现象的记录。制定严格的会议记录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并建立两级审核机制。强化对记录人培训。确保记录人准确理解、记录无偏差,避免因理解不到位导致记录遗漏。
4.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缺失方面。一是自2025年4月起,每季度召开一次法治专题会议,每年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已按照季度节点,将每季度关于法治专题会议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并将严格执行年度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并如实做好会议记录。“一把手”讲法治等活动如实进行,活动记录完整准确,相关材料已妥善留存。活动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包括文字及照片拍摄等,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反映会议情况。二是2025年8月,已结合人社局工作实际及工作人员法治知识薄弱点,进行了系统的法治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条文的解读,重点通过对比“法治”与“法制”等易混淆概念,加深人员理解。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方面。
1.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缺乏主动性方面。一是部门数据共享,协同核查。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定期与企业职工参保数据以及司法部门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数据对比。主动开展日常核查。对于待遇长期暂停人员,与村(社区)以及辖区内劳动保障所核实比对,及时通知本人按时认证,对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空巢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社区通过开展上门认证或者上门“手把手”服务的方式,引导居民及其家人使用智能手机进行自主认证。完成生存认证后,再对其进行待遇续发。设置稽核专员。每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后,对待遇支付中领取较大金额的人员进行核查抽查,并建立每月待遇支付核查台账。截至今年8月,抽查数据218条,未发现问题。二是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开展专项教育活动。组织监管部门、项目方负责人参加“群众利益无小事”主题培训,结合欠薪案例剖析问题根源,截至目前,已举办培训活动4场,培训企业负责人12人次。严惩“推拖绕”行为,杜绝制度空转。细化分工,压实部门责任。明确各项目管理单位、主管单位和属地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每一起欠薪线索有人盯、有人管、有人办。鹤壁集镇郭家岗村场地平整项目反映人在该项目中从事车辆运输工作,两人各带一队(十几辆车),反映问题是机械费,属于工程款,不属于工人工资,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姬家山乡张陆沟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反映人是带班的,由村委会和反映人订立施工合同,反映人找人负责内外墙刷漆。我局多次组织调解,但均因工程款不到位,无法及时兑现孟爱民等人劳务费。我局向姬家山乡送达工作提醒函,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施工方程冬兴与投诉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承诺书。三是强化分析研判与统筹指导。2025年8月7日,区纪委到人社局督导省委巡视整改、群腐集中整治和“五好两宜”农民工工资等事项。会上汇报近期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各相关股室应持续加强思想意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精准发力,注重长效建设,巩固整治成果。开展常态化督导工作。2025年7月18日,鹤山区人社局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会上听取各相关股室汇报近期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确保措施可操作可监督。
2.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方面。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强化专题研究部署。2025年7月10日,人社局党组召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对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明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规范会议记录管理。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对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明确会议记录撰写要求和会议记录人。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会议要求,会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2025年3月以来,召开“三重一大”会议8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参会研究6次。常态会商强监督。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区人社局业务工作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今年以来,区人社局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公益性岗位等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10次。三是扎实推进“以案促改”筑牢廉洁防线。区人社局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抓手,组织全体干部对河南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违规吃喝案例进行了学习和剖析,使全体干部进一步增强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定期开展“以案促改”回头看,收到巡察反馈问题后,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对涉及材料造假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强调工作态度;并组织专人对“以案促改”材料进行回头看,确保资料详实。四是深化警示教育,筑牢纪律防线。2025年7月—8月,区人社局通过全体会议和集中学习等方式,对纪律作风、意识形态、人社业务等领域发布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集中通报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
3.公益性岗位管理不严谨方面。一是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与岗位全面摸排,重点核查岗位职能定位、人员适配情况及工作负荷,建立“岗位—人员—职责”明细台账。在此基础上,对超配岗位实行“按需精简”,通过“转岗适配”“自然减员后不再补录”等方式优化人员配置,确保人员数量与岗位需求精准匹配。3月份以来,我局安置的区级公益性岗位减少3人。二是聚焦资金使用合规性,组织财务、岗位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学习,系统解读《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提升全员对资金“专款专用”要求的认识,确保资金流向与岗位需求精准对应。同时,提高公益性岗位设置率,扩大岗位覆盖范围,优先保障就业困难家庭和群众实现就业。三是向鹤壁集镇、区林业局等用人单位分别下达整改通知,严禁公益性岗位替岗行为,确保岗位人员真实在岗履职。责令区司法局完善考勤制度,强化日常出勤管理,并退回公益性岗位不在岗期间违规领取的补贴4018.17元。制定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细则,明确公益性岗位考勤、在岗要求,杜绝替岗、脱岗现象。联合用人单位每月互通岗位履职数据,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4.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方面。一是2025年4月24日召开保密专题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修订完善保密管理制度,明确文件全流程责任和报送标准。设保密专员。在全局办公区域张贴“领取涉密文件后须及时交给保密员,不得私下复印打印”警示标识,2025年4月24日对涉密人员开展批评教育。二是2025年3月以来,共召开会议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24次,重点解读“力戒形式主义、改进文风”要求,明确报告撰写“真实、原创、务实”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改进工作作风的极端重要性。2025年8月6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要求今后领导班子及科级领导干部对照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等材料,要联系具体年度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实事求是进行撰写,坚决杜绝内容雷同情况再次出现。三是2024年4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强调关于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等条款以及上级关于会风会纪、文风会风的通报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大家充分认识会议造假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杜绝形式主义出现。修订完善《区人社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规定所有会议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制定《区人社局会议管理制度》,建立会议材料多级审核机制,明确各环节审核重点。四是规范假条书写,每张假条需按照要求规范填写,不规范假条按要求进行退回。公示考勤情况,自3月开始对每周、每月考勤情况按时公示,截至目前公示每周考勤情况26次,每月考勤情况6次。完善公车管理制度。按要求规范填写派车单,停用加油票,落实专人负责“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修订《值班管理办法》。明确值班记录需完整填写接班人员、事项交接等内容,要求值班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
5.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一是经核查2022年9月27日以前,我单位公车加油使用加油卡,9月27日开始使用加油本加油。我单位不存在涉嫌套取资金。二是鹤山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及鹤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服务中心为我单位二级机构不单独设立账户,其资金支出均从人社局账号上支出。明确二级机构资金使用范围,对资金支出进行严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时,注明使用二级机构资金的项目。自2025年3月以来支出二级机构资金时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时,已注明资金其二级机构资金的项目。三是自巡察以来,我单位经党组会议研究大额支出5次。四是涉及超范围报销差旅费的人员已于2025年4月25日将多报销部分进行全部退回至财政局国库。五是2022年购买的档案室边柜和办公室沙发床已及时补记固定资产。六是已补全2023年9月28日,在鹤山区中山立春便利超市购买月饼13盒、小米13盒,共计715元的凭证。已将2022年5月2号凭证记账收到工会经费错记的1.12万元修改成1.22万元。对所有的原始凭证进行了检查,做了细致的分析,避免同类错误再次发生。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学习,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凭证处理规范等相关业务水平。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方面。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一是已完善并严格落实《鹤山区人社局“三重一大”制度》,严格界定党组会表决人员范围,明确非党组成员可以列席但不得参与“三重一大”事项表决,按照民主集中制规定在党组会议上征求党组成员意见并逐一表决,做到“一事一议”,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2次,均按程序进行研究。二是制定《班子成员职责清单》,明确交叉工作衔接机制,定期召开工作碰头会,确保信息互通、协同高效。建立《鹤山区人社局干部日常激励机制方案》,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025年3月20日,区人社局党组主要领导同单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025年6月13日,区人社局党组对新提拔重用的4名干部开展谈心谈话。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短板方面。一是建立并完善《鹤山区人社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鹤山区人社局组织生活会制度》,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会议准备、会议程序等作出明确要求,尤其是对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进行重点强调,要包含上次会议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求充分会前准备对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要形成相关记录。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认识不足,避免出现以建议代替批评。主动接受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列席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并监督指导。二是2025年4月25日制定了《关于废止机关党建领导小组的通知》废止2023年2月成立的党建领导文件。下一步,将党建业务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范畴,定期组织干部学习,确保党建业务知识学习常态化。
3.党员队伍建设不足方面。一是对2023年上半年党建工作要点中出现的过时表述进行了立即更正,重新印发了修订版的党建工作要点。坚决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区人社局2025年“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核心内容,确保理论学习始终与党中央最新要求同步。二是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重点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作风实际,确定“党课”内容。2025年3月以来,按要求开展党课教育2次。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做到记录规范、内容具体,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会议记录错漏的情况出现。2025年以来,严格按照区直工委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三是2025年以来召开党员大会3次,传达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召开机关支部会议9次,重点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规定,提升了党支部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2025年1月10日、3月5日、9月3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使全体人员深入理解支部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增强对支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四是我单位新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流程进行入党。2025年7月30日,参加区直工委组织的区直机关基层党务干部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五是严格按照党费标准收缴,涉及人员已补缴2023年应补缴差额5.76元。2022年4月至6月党费涉及组织关系转移,交纳人数不一致,经核实无少交、漏交。2023年9月至12月,因调换单位组织关系未及时转移导致交纳人数和实际党员数不一致,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人社局党组将继续坚定态度,严格标准,常抓不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持续深化。
(一)强化政治建设,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的实际行动。
(二)压实整改责任,在长效机制上再完善。
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始终保持巡察整改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党组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持续督办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将继续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效果评估,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精准到位、问题根源是否彻底铲除、相关制度机制是否健全有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如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将其纳入常态化管理,建立长效化监督运行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动态完善措施,确保常抓长治。
(三)推动事业发展,在服务大局上再增效。
将巡察整改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自觉将整改工作融入全区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效能。着力解决好群众在就业、社保、劳动维权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促进工作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民生福祉大改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谱写鹤山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更大的人社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联系电话:0392-6878780;电子邮箱:hsqrsjb@163.com。
中共鹤山区人社局党组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