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安防委安字〔2025〕3号 鹤山区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管控安全风险,消除问题隐患,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各地事故教训,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排查整治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态势。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三、整治方式及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属地排查的方式进行。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学校、医疗卫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水利、农业农村等行业领域,兼顾其他行业领域及新兴行业领域,同时将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登高作业、检维修作业、转让转租、转包分包等关键环节纳入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范围,全面排查整治。
(一)企业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本单位的自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时限、资金、预案。对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有关行业部门。
(二)部门检查。区安防委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摸排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并建立底数台账,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着力消除安全隐患。
(三)属地排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村(社区)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底数台账,统筹本辖区各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整治。
四、责任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电影院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二)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能源行业(不含煤炭行业)、电力行业、油气长输管道(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电力运行领域,以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质量安全、粮食储备、流通、加工行业企业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三)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教育部门管理的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寄宿制学校和办学条件薄弱的乡村学校、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体育场管及设备设施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四)区科技局负责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五)区民政局负责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的专项行动。
(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八)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镇燃气、供水排水、热力、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九)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领域(含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等)、城市客运领域(含城市公交运营单位、出租汽车、网约车等)、公路运营领域、水上交通领域、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十)区水利局负责水利行业、水库、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十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农机、畜禽屠宰、养殖、渔业、兽药、饲料和农村沼气行业企业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十二)区商务和工信局负责民爆、商超、市场、餐饮、住宿业(不含民宿、旅游星级饭店)、拍卖、二手汽车流通、石油和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等方面的排查整治工作。
(十三)区文化旅游局负责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包括网吧、TKV等),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新兴文旅业态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单位),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文物博物馆单位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十四)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包含民营医院)、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十五)区应急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领域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十六)市公安局鹤山区分局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易制爆、易制毒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十七)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负责核和辐射、核设施、放射源、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环保设施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十八)市市场监管局鹤山分局负责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方面的专项行动。
(十九)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娱乐场所、小培训机构、小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小型公共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二十)鹤山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二十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邮政、快递企业、寄递渠道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二十二)市供销合作社负责供销系统企业等方面的专项行动。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针对各自行业特点和薄弱环节,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要坚持条块结合,严格落实村、乡、区逐级签字确认制度,区、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1)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2)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区领导审核签字,力争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
(二)强化闭环整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摸排起底的问题隐患,分门别类梳理,严格按照“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建立排查整治台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高标准逐项整改,确保闭环整改。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隐患问题和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督促企业主动履行法定职责。要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既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又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抓严管,依法用好停产、停电、扣押、关闭等行政强制措施,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四)严肃追究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到期未整改的,按照“五个一批”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五)加强工作调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五个一批”相结合,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本辖区、本系统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及时优化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工作取得成效。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录入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
区级实施方案印发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有效措施。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于4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扫描版工作方案报送至区安防委办公室邮箱。每月25日下午下班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将村、乡、区三级签字版统计表(附件1)及台账(附件3、附件4)报区安防委办公室(区应急局332室),各有关部门将签字版统计表(附件2)及台账(附件3、附件4)报区安防委办公室,于7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区安防委办公室邮箱。
联系电话:2315560
邮 箱:hbshsqajj@163.com
鹤壁市鹤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