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410602MB0N746336/2026-87829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发文机关: 鹤山区人民政府

《鹤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赋予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3日16:55来源:鹤山区司法局浏览次数:

一、赋权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健全我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推动赋权工作更加规范、科学、精准,省政府对赋权事项进行优化调整,制定了《河南省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指导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我市为推动乡镇(街道)赋权工作规范、科学、精准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赋予各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鹤政〔2025〕9号),要求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所辖乡镇(街道)的发展情况、功能定位、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从《指导目录》中科学选取事项,组织编制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承接事项清单。

二、赋权结果

向鹤壁集镇人民政府、姬家山乡人民政府、中山路街道办事处、中山北路街道办事处、九矿广场街道办事处、鹤山街街道办事处、新华街街道办事处等7个乡镇(街道)下放以下事项行政执法权(具体详见附件1):交通运输方面13项,其中乡镇可承接13项;水利方面4项,其中乡镇可承接4项;农业农村方面2项,其中乡镇可承接2项;消防救援方面15项,乡镇(街道)均可承接。

三、简明问答

1.问:本次赋权涉及的领域具体有哪些?

答:交通运输方面13项,其中乡镇可承接13项;水利方面4项,其中乡镇可承接4项;农业农村方面2项,其中乡镇可承接2项;消防救援方面15项,乡镇(街道)均可承接。

2.问:《通知》具体实施时间是什么?

答:《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通知》施行之后,全面终止执行《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鹤山政〔2023〕8号)赋予鹤壁集镇人民政府、姬家山乡人民政府的49项行政执法权限,上述行政执法权收回后,由原行政执法部门继续行使。2026年4月1日前尚未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仍由各乡镇继续办理并结案。

3.问:制定《通知》的依据有哪些?

答:主要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豫政〔2025〕15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鹤政〔2025〕9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批复》(鹤政文〔2026〕5号)。



解读机关:鹤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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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政〔2026〕2号 鹤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