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0:55 来源:鹤山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

鹤壁集镇人民政府、姬家山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6年水库防汛安全,落实各级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水库防汛“三级责任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组织做好汛期水库防汛应对工作。今后如有换届或调整,在该公示内进行修改,不再另行发布公示。

监督电话:0392-2316200


附件:鹤山区2026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防汛三级责任人名单.xlsx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