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政办〔2024〕11号 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区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鹤山区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鹤山区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我区国土绿化工作,不断拓展绿化空间,提升整体绿化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国土绿化目标任务,力争实现由量到质的转变突破。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24〕2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锚定“扩绿、提质、增效”三大目标,坚持“绿化、彩化、果化、财化”原则,以山区绿化、森林乡村绿化美化、生态廊道绿化为重点,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行精准化管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助推鹤山生态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区完成营造林规模3120亩,其中人工造林1620亩,森林抚育1500亩。
(一)山区造林绿化工程。以西部山区生态建设为重点,实施西部山区困难地造林1500亩。
(二)生态廊道新建和提升工程。以防火通道施家沟段、蜀大线北段为重点,实施廊道绿化6公里,面积30亩。
(三)森林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以近郊村庄为重点,实施森林乡村绿化美化90亩。
(四)森林质量提升。以西部山区和北部丘陵片林为重点,科学实施森林抚育经营,优化林分结构,实施森林抚育1500亩。
(五)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基地4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
三、重点项目
今冬明春重点实施“2210”国土绿化工程,即实施2项山区造林绿化工程,新建和提升2条生态廊道和10个森林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一)山区造林绿化工程
1. 南部生态屏障建设工程
南部生态屏障工程位于防火通道施家沟段,持续以防火通道为主轴线,完成绿化面积600亩。两侧山体栽植五角枫、黄栌等乡土树种并搭配常绿树种油松、侧柏等,营造带状、片状红绿辉映混交林,打造一条红、黄、绿相间多彩天路。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鹤山分局、姬家山乡、鹤山投资集团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80%,2025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
2. 北岭尖绿化工程
项目位于姬家山乡石门村北,完成绿化面积900亩。栽植以油松、黄栌、五角枫等“绿叶+黄叶+红叶”彩化树种为主体,采用“带状+片状+团状”混交栽植模式,打造山乡扩绿亮丽风景线。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配合单位:姬家山乡、鹤山投资集团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80%,2025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
建设标准: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要求,采用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作业模式,进行整地、挖坑、筑堰、填土,提高整地质量。立地条件较好的荒坡采用条形沟整地模式,条形沟规格不小于0.8米×0.6米;立地条件较差的荒山荒地采用鱼鳞坑整地模式,鱼鳞坑规格不小于1.2米×0.8米×0.5米。坚持绿化、彩化、财化“三化”统筹,营造混交林,乡土树种和混交林占比均不低于70%。常绿树种选择白皮松、油松等,兼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需要,搭配五角枫、黄连木、山桃、山杏等彩叶树、观花树,立地条件较好的荒坡栽植文冠果、核桃、花椒、连翘等经济林。
(二)廊道绿化新建和提升工程
1. 防火通道绿化(施家沟段)
道路全长3公里,每侧路肩栽植五角枫、白皮松、美人梅、迎春花等,乔灌结合,形成彩叶、常绿、花香兼具的生态廊道。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鹤山分局、姬家山乡、鹤山投资集团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80%,2025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
2. 蜀大线北段绿化(221省道—后蜀村)
道路全长3公里,每侧路肩因地制宜栽植法桐(全冠)、白皮松、高杆紫薇、迎春花等,使用乔灌结合方式,打造绿彩结合的生态廊道。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鹤山分局、鹤壁集镇、鹤山投资集团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80%,2025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
建设标准:坚持“适地适树、合理搭配”,乔灌花草立体配置,形成集水土涵养、堤岸防护与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生态廊道。乔木树种要达到80%以上,常绿树种比例不低于30%。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使用全冠苗。花灌木选择连翘、迎春、海棠、棣棠、美人梅等,适量搭配波斯菊、鸢尾、玉簪等地被草花。绿化宽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森林乡村绿化美化建设
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以“乡村林果化”为标准,根据村庄的自然条件和产业特色,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传统风俗基础上,利用房前屋后、空闲宅基地、村内沟坡、废弃地、边角地等土地,开展见缝插绿、乡村绿化美化行动,营造花果飘香的乡村田园风光。全区新建和提升共10个村,面积90亩。其中新建类为鹤壁集镇大吕寨村、梁峪村、东街村、贾家村、东杨邑村、北杨邑村、窦马庄村等7个村庄;提升类为鹤壁集镇李荒村、曹家村、杨庄村等3个村庄。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鹤山分局、鹤壁集镇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中旬全面启动,2025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
建设标准:突出“乡村林果化”、一村一韵特点,乔灌花草藤科学配置。乔木选择榆树、椿树、楝树、杨树、柳树、刺槐、楸树、白蜡等乡土树种,果树选择柿树、核桃、石榴、苹果、桃、梨等,灌木选择海棠、紫薇、紫荆、黄杨球、红叶石楠球、月季、碧桃等,爬藤类以葡萄、紫藤、凌霄、爬墙虎等为主。打造森林围村、林荫连村、花果满村的乡村绿化景观,实现绿化、美化、花化、彩化、果化“五化”协调统一,建成一批森林乡村。具体参照《乡村绿化技术规程(试行)》和《鹤壁市乡村绿化美化导则(试行)》。
(四)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遵循近自然经营理念,以西部山区生态林、北部丘陵片林和自然保护地林木为重点,采取间伐、修枝、除草等措施,加强中幼林抚育,调整林分结构。改造过密林、纯林,提高森林质量,增强固碳能力,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对林地中幼龄林及退化林进行抚育经营管理,在沙锅窑村、施家沟村、赵荒村等完成森林抚育1500亩。
责任单位:鹤壁集镇、姬家山乡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建设标准:对郁闭度过大的中幼林进行抚育,调整林分结构;对近年来新成林的林分,采用修枝、除草、施肥、定株等措施进行抚育;对林苗一体林和纯林,采取适当移植、间伐、补植其他树种苗木等方式进行抚育改造。具体参照《河南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机制顺畅。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机制,细化各级林长及成员单位责任内容和职责。完善“三单一函”运行机制,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把管建责任落实到每个山头、每个林片、每处绿化区域,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推动鹤山生态高质量发展。
(二)凝聚工作合力,压实部门责任。各属地及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国土绿化的重大责任和使命,把国土绿化和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纳入到本单位、本部门重点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国土绿化投入机制,充分整合各方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落实部门绿化分工责任制,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抓工作大局,统筹推进国土绿化工作有序实施。
(三)严守用地红线,科学规划造林。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修复与保护耕地关系。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造林绿化,对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因地制宜选择林种和树种,审慎引入外来树种和草种,积极提升乡土树种和草种在项目区的应用比例。根据地理气候条件、植被生长发育规律以及群众生产生活和环境需求,将常绿、落叶、彩叶及花卉灌木合理配置,构建多样化混交林体系,实现乔木、灌木与草地相结合,形成丰富多彩的景观效果。
(四)明晰权责边界,加强管护效能。遵循造林绿化“三份建设、七分管理”原则,按照“谁绿化谁保活,谁绿化谁补栽、谁绿化谁管理”管护机制,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加大管护力度,做到树栽有人管、苗旱有人浇、杂草有人清,确保造林成效。
(五)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成立造林绿化督导组,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区林业局做好组织、指导、监督和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按照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把苗木准入关,提高造林绿化管理水平。定期检查通报进度,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对完成任务好、造林质量高、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六)抓好防火禁牧,巩固造林成效。全面实施防火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和封山禁牧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防火区职责和责任人,严格落实乡级干部包村,村级干部包山头、包地块、包坟头,荒山承包大户负责包区域责任制,做到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山林有人巡、冒烟有人查、火险有人扑、放牧有人管、毁林有人罚、责任有人担,巩固造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