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410602MB0N746336/2025-8805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鹤山政办[2025]7号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27日
发文机关: 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鹤山政办〔2025〕7号 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区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7日15:54来源:鹤山区人民政府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鹤山区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鹤山区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工作,按照《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25〕16号)文件要求,全面完成我区承担的国土绿化项目建设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区完成营造林规模1750亩。其中,人工造林250亩,林木管护1500亩。

(一)山区生态防护林。以西部山区为重点,实施山区困难地造林200亩。

(二)廊道绿化新建和提升。以蜀政线和云头山健康步道(张家沟段)为重点,完成道路绿化20亩。

(三)乡村绿化美化。以近郊和重点区域村庄为重点,提升森林乡村3个,完成乡村绿化30亩。

(四)现有林地林木管护。以南部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北岭尖绿化工程、生态廊道绿化管护等为重点,加强浇水、割灌除草、病虫害防治等管护,实施林木抚育管护1500亩。

(五)古树名木保护。广泛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营造“人人爱护古树、人人保护古树”的良好氛围。按照省绿化委员会工作安排,做好第三次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完成4株古树名木保护抢救复壮任务。

(六)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丰富尽责形式,建立义务植树基地3个,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项目

(一)山区生态防护林工程

1. 中部生态屏障建设工程

中部生态屏障工程位于防火通道姬家山段,持续以防火通道为主轴线,完成绿化面积200亩。栽植五角枫、黄栌等乡土树种并搭配常绿树种油松、白皮松等,营造带状、片状混交林,红绿辉映,既强化保水固土功能,又突出防火阻燃效益。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配合单位:姬家山乡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鹤山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80%,2026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

建设标准: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要求,注重保护原生植被,采用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作业模式,进行整地、挖坑、填土,提高整地质量。立地条件较差的荒山荒地采用鱼鳞坑整地模式,立地条件较好的荒坡可采用条形沟整地模式。乡土树种和混交林占比均不低于70%。常绿树种选择白皮松、油松、侧柏等,兼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需要,搭配五角枫、黄栌、山桃、山杏等彩叶树种。

(二)廊道绿化新建和提升工程

以骨干通道、防火通道为重点,科学搭配栽植树种,凸显绿化、彩化、花化效果,全域提升路网绿化水平。完成廊道绿化新建和提升4.5公里,绿化面积20亩。

1. 云头山健康步道(张家沟段)

道路全长3公里,面积13亩,每侧路肩栽植五角枫、白皮松、紫薇等,乔灌结合,形成彩叶、常绿、花香兼具的生态廊道。

责任单位:鹤山投资集团

配合单位:姬家山乡,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鹤山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80%,2026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

2. 蜀政线廊道绿化提升

道路全长1.5公里,面积7亩,对现有缺株断档、绿化水平不高的道路因地制宜补植五角枫、碧桃、木槿等,进一步提升绿化效果,打造多树种混交的绿色道路长廊。

责任单位:鹤山投资集团

配合单位:鹤壁集镇,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鹤山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80%,2026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

建设标准:道路绿化建设要符合公路行业规范及标准。国道、省道绿化宽度不超5米,县乡道路绿化不超3米,不得违规占用耕地。河流廊道绿化打造集水源涵养、堤岸防护与休闲观光为一体的河渠廊道绿化景观,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坚持乔灌花草立体配置,乔木以白蜡、五角枫、国槐、法桐、金叶榆、雪松、白皮松等全冠苗为主。搭配紫荆、碧桃、木槿、紫薇等花灌木,波斯菊、金光菊、二月兰等草本花卉,消除黄土裸露,丰富绿化层次,打造绿色生态长廊。乡土树种比例不低于70%,常绿树种比例不低于30%。

(三)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乡村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房前屋后、空闲宅基地、村内沟坡、废弃地、边角地等见缝插绿,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营造花果飘香的乡村田园风光。全区提升鹤壁集镇郭家岗村、西杨邑村、后蜀村等3个村,完成乡村绿化30亩。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配合单位:鹤壁集镇,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鹤山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50%,2026年3月底前完成。

建设标准:突出乡村林果化、一村一韵,乔灌花藤合理搭配。乔木选择白腊、五角枫、榆树、椿树、柳树、国槐、楸树、白蜡等乡土树种,果树选择柿树、石榴、苹果、桃、梨等,灌木选择紫薇、紫荆、红叶石楠球、月季、碧桃等,爬藤类以紫藤、凌霄、爬墙虎等为主。打造森林围村、林荫连村、花果满村的乡村绿化景观,实现绿化、美化、花化、彩化、果化“五化”协调统一。具体参照《乡村绿化技术规程(GB/T44347-2024)》和《鹤壁市乡村绿化美化导则(试行)》。

(四)现有林地林木管护项目

以北部生态屏障建设工程、枫树岭绿化工程、生态廊道绿化管护等为重点,对近两年国土绿化工程新植苗木进行浇水、割灌除草、病虫害防治等管护,提升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完成管护1500亩。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底前。

建设标准:对近年来新造林,采取浇水、除草、割灌、施肥、定株等方式进行管护。

(五)古树名木保护工程

开展第三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常态化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按照“一树一策”原则,科学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完成全区4株古树保护复壮工作。其中鹤壁集镇龙宫村2株、郝荒村1株;姬家山乡石门村1株。

建设标准:全面评估古树名木健康状况,分析衰弱原因,科学制定方案,做到“一树一策”。严禁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合理采用支撑加固、树洞修补、根系土壤改良及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实施古树名木系统性保护复壮。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配合单位:鹤壁集镇、姬家山乡

完成时限:2026年10月底前完成古树保护复壮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林长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各级林长、各乡镇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林长“增绿、护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职责,严格落实全区国土绿化工作安排,将国土绿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及时研判,着力解决造林机制、绿化用地、资金投入等关键问题,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造、绿有人护。

(二)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各乡镇及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和工作职能,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强化工作举措,认真履行职责,高效落实各项工作。严守科学绿化底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充分利用国土“三调”成果及林草湿荒普查结果,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修复与保护耕地关系,并对造林绿化空间进行科学测算和分析,不断优化营造林整体结构。同时,要综合考虑土地的利用结构、水资源等条件,将科学绿化贯彻植树造林全过程,持续推动国土绿化提质增效。

(三)抓环节重过程,确保绿化质量。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谋划规划,合理划定绿化范围,以山区困难地、四旁闲隙地、废弃矿山等为主开展绿化。紧盯树种选择、苗木采购、修复技术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和有关标准,切实做到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施工,严把造林质量关,精心组织实施,着力提高造林成种草活率和保存率。各乡镇及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三分造、七分管”意识,在组织实施好各自国土绿化任务的基础上,切实加大禁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增强农户爱绿护绿和自主参与意识,通过多种措施切实提高造林种草质量。

(四)抓好防火禁牧,巩固造林成效。全面实施防火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和封山禁牧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防火区职责和责任人,严格落实乡级干部包村,村级干部包山头、包地块、包坟头,荒山承包大户负责包区域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山林有人巡、冒烟有人查、火险有人扑、放牧有人管、毁林有人罚、责任有人担,巩固造林成果。


附件:鹤山区今冬明春国土绿化营造林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