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区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区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工作安排,扎实推进生态鹤山建设,有效组织开展今冬明春国土绿化会战。现从3个方面对《通知》进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国土绿化工作要求,高质量推进我区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工作,按照《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25〕16号)工作要求,起草了《鹤山区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今冬明春我区国土绿化总体目标是:全区完成营造林规模1750亩。其中,人工造林250亩,林木管护1500亩。谋划山区生态防护林1项、新建和提升2条生态廊道、3个森林乡村绿化美化、现有林地林木管护工程1500亩、完成4株古树名木保护抢救复壮任务。同时做好我区明春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山区造林绿化工程
1. 中部生态屏障建设工程
以防火通道姬家山段为主轴线,对山体进行绿化。
(二)廊道绿化新建和提升工程
一是云头山健康步道(张家沟段)廊道绿化工程;二是蜀政线廊道绿化提升工程。
(三)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全区提升鹤壁集镇郭家岗村、西杨邑村、后蜀村等3个村,开展见缝插绿、乡村绿化美化行动,营造花果飘香的乡村田园风光。
(四)现有林地林木管护项目
以北部生态屏障建设工程、枫树岭绿化工程、生态廊道绿化管护等为重点,对近两年国土绿化工程新植苗木进行浇水、割灌除草、病虫害防治等管护。
(五)古树名木保护工程
开展第三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常态化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按照“一树一策”原则,科学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完成全区4株古树保护复壮工作。其中鹤壁集镇龙宫村2株、郝荒村1株;姬家山乡石门村1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林长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各级林长、各乡镇及各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林长“增绿、护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职责,严格落实全区国土绿化工作安排,将国土绿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及时研判,着力解决造林机制、绿化用地、资金投入等关键问题,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造、绿有人护。
(二)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各乡镇及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和各自职能,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强化工作举措,认真履行职责,高效落实各项工作。严守科学绿化底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充分利用国土“三调”成果及林草湿荒普查结果,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修复与保护耕地关系,并对造林绿化空间进行科学测算和分析,不断优化营造林整体结构。同时,要综合考虑土地的利用结构、水资源等条件,将科学绿化贯彻植树造林全过程,持续推动国土绿化提质增效。
(三)抓环节重过程,确保绿化质量。结合鹤山区实际,科学谋划规划,合理划定绿化范围,以山区困难地、四旁闲隙地、废弃矿山等为主开展绿化。紧盯树种选择、苗木采购、修复技术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和有关标准,切实做到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施工,严把造林质量关,精心组织实施,着力提高造林成种草活率和保存率。各乡镇及各部门牢固树立“三分造、七分管”意识,在组织实施好各自国土绿化任务的基础上,切实加大禁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增强农户爱绿护绿和自主参与意识,通过多种措施切实提高造林种草质量。
(四)抓好防火禁牧,巩固造林成效。全面实施防火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和封山禁牧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防火区职责和责任人,严格落实乡级干部包村,村级干部包山头、包地块、包坟头,荒山承包大户负责包区域责任制,做到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山林有人巡、冒烟有人查、火险有人扑、放牧有人管、毁林有人罚、责任有人担,巩固造林成果。
《方案》出台后,为我区今冬明春国土绿化会战指出了方向,明确了目标,进一步厚植鹤山生态底色,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