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鹤山区科学技术局
办公地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拥军巷政府三号院
邮政编码:458020
办公时间(工作日):
08:00—12:00,15:00—18:00(5至9月份)
08:00—12:00,14:30—17:30(10至次年4月份)
联系电话:0392-2311469
电子邮箱:hsqkxjs@126.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网址:http://www.hbhsq.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媒体形式。
3.本行政机关新闻发布会。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鹤山区科技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鹤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网址为http://www.hbhsq.gov.cn)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鹤山区科学技术局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