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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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依申请公开

鹤山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云安区统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鹤山区统计局主动公开统计局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鹤山区统计局领导分工情况;机构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2.鹤山区统计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3.鹤山区统计局工作动态;

  4.鹤山区统计局部门预决算;

  5.鹤山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6.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鹤山区统计局主要通过鹤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等方式公开。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hbhsq.gov.cn/);开设鹤山区统计局政府信息栏目,公众可通过鹤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鹤山区统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填写《鹤山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鹤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网址为http://www.hbhsq.gov.cn)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鹤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页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二)申请的处理

  1.受理。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等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申请事项表述不清楚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办理。本行政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进行登记,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鹤山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本行政机关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电子邮件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鹤壁市鹤山区统计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址: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三号院;联系电话:0392-2310067;电子邮箱:hbshsqtjj@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鹤山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