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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通报第45期区政府召开护林防火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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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期

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28日


区政府召开护林防火工作会议

    10月28日上午,副区长刘增军在区政府二楼东会议室主持召开鹤山区护林防火工作会议。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鹤山区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鹤山护防指字〔2008〕6号),对全区护林防火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护林防火工作,刘区长强调了3点要求:

    一要明确责任区域。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各自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要第一时间到分包区域察看实际情况,对分包区域要明确重点、细化措施,切实做到心中有数;要主动与当地村干部对接,形成防护工作全力,确保林木安全。

    二要抓好工作落实。区林业局、两乡要分别派出宣传车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的工作氛围;两乡要充分发挥各村广播的作用,深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文教体局要加强对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提高中小学生及其家长的护林防火意识。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值班工作,主管领导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要在各村公开森林防火值班、应急电话,严格信息逐级上报制度;要在阴历10月1日派出足够的人员到分包区域现场值班、看死盯牢,严防全区森林火灾发生。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护林防火工作是当前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一把手”是护林防火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分工,落实各项措施,做到责任到人,确保造林成果。区政府办公室、林业局要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对工作成效较好的单位和部门要通报表扬;对不重视或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通报批评,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本期发:区政府领导。各乡、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28日印发

编校:王远征 (共印7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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