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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区委、区政府决定在统筹考虑全区人民的共同愿望、实际需要和政府财政保障能力的基础上,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办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大实事。
一、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
1、继续实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乡
2、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3、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区农机局
4、落实好生猪生产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区畜牧局
5、积极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对农民购买国家规定品牌和型号的彩电、冰箱、手机,按销售价格给予13%的直接补贴。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二、改善城乡基础设施
1、完成鹤壁集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北市场及综合楼配套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鹤壁集乡、区建设局
2、实施村道联网工程,建设农村公路20公里。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3、开工建设龙宫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一步提高水库防汛能力。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4、解决3000人农村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5、继续在适宜地区推进农村沼气建设,新增农村沼气用户800户,积极推进农村改厨、改圈、改厕。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6、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7、积极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
8、认真做好村镇绿化工程,重点绿化鹤壁集乡、6个村。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鹤壁集乡
三、积极发展文化事业
1、积极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对20个农村基层文化信息服务网点扩展升级。
责任单位:区文教体局
2、扶持建设4个示范性农村文化大院。
责任单位:区文教体局
3、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使60%的行政村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性电影。
责任单位:区文教体局
4、认真实施“流动舞台演出送农民”活动,积极开展送戏下乡演出活动。
责任单位:区文教体局
5、积极开展广场文化活动,举办广场文化活动10场。
责任单位:区文教体局
6、开展大型集中科普教育活动4次,培训农民2000人次。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7、创建1个市级以上科普示范社区和1个市级以上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8、筹建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丰富青少年课外生活。
责任单位:区文教体局
四、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
1、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农村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小学达到230元、初中达到375元。提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初中由每名学生每天1元分别提高到2元和3元。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文教体局
2、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充实工程。搞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积极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
责任单位:区文教体局
五、继续改善群众医疗卫生条件
1、加大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力度,实现行政村村村有标准化卫生室。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2、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前实现基本覆盖全区农村居民的目标,筹资标准由每人50元提高到100元。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3、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责任单位:区人劳社保局
4、认真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加强计划免疫冷链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六、扎实推进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1、积极推进做好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办公室、区发改委
2、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七、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1、全年新增城镇就业3200人以上,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00人以上,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50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责任单位:区人劳社保局
2、建成区级劳动力市场。
责任单位:区人劳社保局
3、继续实施“阳光工程”、扶贫培训“雨露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完成市定农民工务工技能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人劳社保局
八、加强社会保障和对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
1、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金。
责任单位:区人劳社保局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成市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区人劳社保局
3、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人均增加100元以上。
责任单位:区人劳社保局
4、将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标准由70元提高到9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不低于30元提高到不低于40元。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5、改建和扩建农村敬老院2所,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40%,将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最低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4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最低标准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100元。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6、对年满60岁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妇,每月给予50元奖励扶助金。
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
7、对农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给予300—5000元救助。
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
8、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完成4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脱贫任务和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九、努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1、强化食品质量监管,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查处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案件。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畜牧局、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
2、实行农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畜牧局
十、积极推进环境治理
1、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和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确保2008年全区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700.18吨和3195吨以内。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
2、认真做好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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